夫妻双方都有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谁承担

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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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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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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